• 如何正確的解決油煙給居民造成的影響


    當前,我國第三產業發展迅速。部分第三產業在蓬勃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環境污染問題,成為城市居民環境污染投訴的焦點和城市環境管理工作的難點。筆者認為,加強與工商部門的配合,是有效解決三產污染擾民問題的途徑之一。

    采取不同方法處理三產信訪件

    針對不同類型的三產信訪件,結合被投訴對象的實際情況,筆者建議采取不同的處理方法。

    有工商營業執照、也有環保審批手續,被投訴污染擾民的,環保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及時檢查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和維護情況,并有針對性地開展監測。對因設備運行不正常導致超標排放和擾民的企業,應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其進行整改,存在違法行為的要及時查處。

    有工商營業執照、符合環保審批要求,但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的,環保部門應當及時要求經營人補辦相關手續。對已有工商營業執照,未辦理環評手續,但符合環評審批條件的企業,環保部門應當要求經營者限期補辦,在辦理期間停止排放污染的經營活動,至環評審批通過方可恢復正常經營。

    有工商營業執照、但不符合環保審批要求的,應當交由工商部門吊銷經營人的營業執照。一部分經營者認為已獲得了工商營業執照,就屬于合法經營。但環保部門認為,其所處區域位置、經營項目等不符合環保審批要求,不得在該地經營。對于這類信訪投訴,部分地方的環保部門只能被動要求企業增加油煙凈化、噪聲格檔等污染防治設施。但這一做法也帶來了很多問題:一方面,受區域位置等因素的影響,很多污染難以實現達標排放,如油煙凈化器無法安裝或油煙凈化后無法高排、隔油池無法建設等問題,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另一方面,又會讓經營者認為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就達到了環保部門的相關要求,等同于環保部門已默認其符合環保審批條件。要根治此類問題,*好的辦法是環保部門將信訪件移交給工商部門,由工商部門吊銷經營者的營業執照。

    未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或超范圍經營、也未辦理或補辦環保審批手續的,直接移交工商部門查處。環保部門可在移交的同時,告知工商部門相關地段是否符合環保審批條件。雖然很多信訪件反映的是污染擾民問題,但其根源還是經營人在未取得相關部門許可的情況下直接投入經營而產生的。經營項目是否具備合法經營的條件(而不僅僅是滿足某一部門的條件),由工商部門從源頭把關更為合適,效率也*高。

    居民住宅樓下個人開設餐飲店,無需辦理環保審批手續的,環保部門應當要求其做到穩定達標排放。對于居民住宅樓下個人開設的餐飲店,如已取得工商營業執照,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環保部門應當要求餐飲業主采取油煙凈化、噪聲防治等措施,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對第三產業長效管理的建議

    筆者認為,環保部門要實現對第三產業的長效管理,有必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強化立法,科學規劃三產布局。作為第三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餐飲業、五金加工業等在城市發展中不可缺少,但也是城市環境管理中矛盾比較突出的行業。部分地區已通過立法,從規劃入手對三產行業的發展做出了限制。

    進一步加大同工商等部門的聯動。環保部門應當加強同工商等部門的聯動,形成多部門聯動的良好氛圍,由工商等部門牽頭,牢牢抓住源頭管理這根主線,從根本上解決污染擾民問題。

    工商部門在審批營業執照時,應當將環保審批作為前置條件。目前工商營業執照的審批,不需要將環保審批作為前置條件。當餐飲企業或小五金加工企業因選址不當對周邊居民造成污染引起投訴時,環保部門再行介入已處于被動。有部分餐飲企業的選址并不符合環境要求,所產生的污染無法進行有效防治并做到穩定達標排放,按照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法律規定應當予以限期拆除或者責令停產、停業。但是很多餐飲業主已拿到了營業執照,且投入了大量的資金用于裝修和購買設備,如果環保部門要求其拆除或停業勢必會引起巨大的矛盾。因此,工商部門在進行營業執照的審批時,應當將環保審批作為前置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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